宮廟與神壇:一些關於台灣民間信仰的思索 - 顏敏如 (瑞士)

2023-08-18

有一間宮廟(或神壇),座落在巷子底。從巷子連接大馬路的一端走約100公尺,會碰到一個約兩層樓高的金爐塔,似乎沒在使用。金爐的背後是一道圍牆,金爐的右側是一個什麼壇,供奉著什麼神明。什麼壇的樓上是一般住家,什麼神明的背後是一片木板牆,牆的後面就是登上二樓的階梯。什麼神明的前面有兩隻大花瓶,瓶裡插著一層蒙灰的塑膠大理花。由於花瓶和花朵實在太大,神明牌上究竟寫著什麼,應該還要費點勁才能看明白。倒是花前的鮮果一盤盤擺得整齊,水果前的香爐裡有著滿滿的灰。

無論是做法事、辦桌或製作大花圈,宮廟的活動都會在門口前的空地上進行。空地或放置高大金爐的位置都在巷子底端,也應該都是不屬於宮廟的公地。長久以來,這早已做為私用的公地依實際地價計算,究竟是幾十萬或上百萬台幣,恐怕沒人算過。這巷子裡見不到一般在大馬路邊的摩托車店隔鄰就可以是麵店的景況,它應該屬於安靜的住宅區。由於這宮廟,除了來來往往的閒雜人與進進出出的摩托車,在半夜、凌晨還能清楚地聽到從宮廟裡及巷底公地上笑鬧喧嘩甚至高飆穢語粗話的聲音。

做清潔工作的黃太太說:「要跟這些人理論還要陪笑臉,才不會惹麻煩。」警局裡的蔡警員說:「要至少有三家聯署,最好能錄影存證,我們才比較好處理。」黃太太的說法,間接道出這宮廟的性質。蔡警員的說辭,讓一般人退卻。

台灣龐雜的民間信仰的宗教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的宮廟、寺廟總數超過1萬2千多家。這數字應當不包括在路邊突然冒出來的,供奉什麼公、什麼爺的水泥小龕。多神、多宮、多廟、多壇的現象,不應該或不可能單純是信念的趨使,而是種無邊無底的個人需求所導致。

台北宗教博物館的對外說明指出,台灣民間信仰並沒有其他宗教所具有的特定教主、經典、教義和嚴密的組織,卻因吸收舊時的泛靈與多神信仰、祖先崇拜以及儒䆁道的思想,而深植於台灣民間。民間信仰有別於學術知識性的派別或制度教條式的宗教,而盛行於一般階層的生活中,無特定教主,多奉玉皇大帝(天公)為最高統治者,並依照各地風俗與祭祀禮俗,做為日常生活與祭拜的準則。民眾常有天神、地祇、物魅、人鬼等精靈崇拜的思想,經常舉行許願、祭祀、普渡、消災、解厄、補運、齋醮、法會等活動,側重在神明的指點迷津、靈力顯現,以化解生存困境,求取生活的具體利益與和諧。

如果宗教博物館的說明可當成是論述的基礎,那麼廣大人群「拿香拜拜」的「宗教行為」嚴格說來是民俗信仰。宗教與信仰並不相同。宗教必定包含信仰,但信仰不必要是宗教。信仰的對象可以是某個個人(孔子、祖先)或某種主義(馬克思主義),也可以是物品(石頭、木頭)或動物靈(猴子),不一定需要有嚴謹的組織、規則及儀式,且可以只在個人的思、言、行為上顯現出來。宗教則是有組織的集體信仰,有位受尊崇的神祇,有不容篡改的經典,並具備特定規則與儀式。

然而宗教與信仰也有重疊的部份。二者的第一個相同點應該是,對某一論述(說法)有信心,進而產生信任。依此推斷,那麼人是經判定後而選擇並接受某一信仰或宗教才對。事實上,並非人人有判斷的能力(因欠缺知識、智力)或意願(因懶得思考),所以也容易受到論述或說法的左右操弄。第二個相同點則是,創造難以模擬的特殊文化與社會結構,並因著時間及人們經驗的累積而有所改變。

宗教與信仰的第一個相同點甚好理解,出生在信仰什麼的家庭,自小便直接受到長輩的教導與影響,原則上,人可以選擇承傳或離開某種信仰。第二個相同點,則因時間及經驗累積而有諸多變化。此處,也許可簡單以基督宗教與台灣民間信仰為例。2000多年前在耶路撒冷由極少數人開始的信仰蛻化成基督宗教,進而分枝為基督教會、天主教會、東正教會、科普特教會……;而台灣民間信仰的龐雜、瑣碎與變遷脈絡,恐怕只有專家方能釐清。

做善事是有善心,還是為了積功德?

平安與健康是人類的共同需求,卻都無法由個人完全掌握,而人的來處與歸屬,又在理智推論與科學實證所能及的範圍之外,以致於平安與健康的企求,來處和歸屬的解答,只能分派給宗教、信仰來承擔了。

所謂「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論調,並不精確。「為善」是道德,「知生死」才是宗教。為善是由知生死推演而出的行動,也就是透過具體的道德行為而達到無形的、不可實證的知生死目標;這條路漫長難行,且無立即可見的報酬,所以也只對少數有智識或特殊際遇者的人生具有意義。一般人行善,一部份是因為人原本就有為善之心,另一部份是為了積功德,或因為害怕受到神明的懲罰而被動行事。針對為什麼有為善之心以及為什麼需要積功德而加以思索,或受到某些啟示而獲得答案,才是屬於宗教的範疇。

人們為什麼需要了解生死?為什麼需要探求來處與歸屬?為什麼動物沒有這一需求(或者牠們也有,只是人類不知道)?又為什麼人能推演出,只有透過行善才有機會知生死?這正是宗教思考與宗教行為的核心。

求個平安健康,方式大不同

對於需要卻又無法掌握的健康與平安,台灣的民間信仰宮廟不但能在某種程度上小範圍地滿足信眾,服務項目更是擴大到婚姻、求職、考試、事業、關係等等層面。宮廟在台灣無以倫比地興旺,正是因為能提供人們急於獲得的快速答案,並且可以親見神明的存在,比如扶乩;而擲筊更是得到速答又便宜又方便的捷徑,因為人問與神答之間不需要透過中介,確保了私密性,又能帶著答案回家,心神得以安定。

心理醫師對求診者的各種分析以做為對症下藥的基礎,更要求「病人」長期配合;這些種種到了宮廟便由需求者的被動告知,轉變成給予者的主動解釋。神明主動告知信眾生病的原因或事業不順的由來,並且只要「隨意添油香」或繳交某一公訂價格,便能得到一套逢凶化吉、避邪去惡的簡易做法(收驚、燒符、改運、超度、做法事)。「要聽從神明的交代去做」也就成了時有發生的,騙財、騙色的方便法門。信眾出於害怕神明不高興,即便有疑惑,也往往責怪自己信得不夠,是對神明的大不敬,所以必須聽之從之。

這一連串的主動與被動到了基督宗教則是另一套體系。基督宗教脫胎於猶太教。猶太教對神的稱呼是「這個名字」(HaShem,השם)。猶太人認為,無論怎麼稱呼創造初始的那一位都不夠正確,最多只能以「名字」本身做為祂的名字。這一說法和老子道德經裡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極為相似。把宮廟的主動與心理醫生的被動放進基督宗教的框架中審視,基督宗教的「主動出撃」始於耶穌派遣十二宗徒走遍各地以傳福音,福音就是好消息,好消息就是「愛你最小的兄弟」便已身處天國!

基督宗教裡的聖人在祈禱時必自稱罪人並懺悔,原因就在於,基督宗教認為,人由天主創造,因在伊甸園片面終止和天主的合約,犯了罪(「原罪」的由來),而不再可以和天主有所聯繫。然而天主珍愛祂的子民,竟然「道成肉身」,讓耶穌在人間背負全世界人所犯下的罪(罪,即明知故犯的過錯),被釘十字架做為補贖。也就是,耶穌代替世人向天主謝罪,而使得人與天主再度和好,這正是「來自天主,回歸天主」,解決了人們對於來處與歸屬的疑惑。

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是「愛」:「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 25:31-46),平安與健康可以是「愛你最小兄弟」的自然結果。基督宗教不但無法提供快速而直接的答案,更要有砥礪自己的恆心以及「愛人」的操守與智慧。聞名於世「麥克阿瑟為子祈禱文」的內容,便是基督信仰的體現之一。

台灣的民俗信仰有著完全不同的系統,其中之一是,許多人相信靈界具備現世所沒有的特殊能力,所以只要多拜祖先,在他們身上增加功德,他們就能在靈界更上一層樓,也更能保佑祭拜他們的人。活著的人知道某些靈體生前的故事,感同身受並覺得自己得到了解,也對正義、好運將會降臨自己身上而充滿信心。但這種美好的希冀是否能在人格或性情上得到提升,似乎不是人們考慮的重點。

台灣民間信仰需不需要管制?

有種論調認為當今某些宮廟的亂象是因為戒嚴時代取締邪教、迷信,禁止迎神賽會,驅逐或迫害有影響力的鄉紳,使得原本由鄉紳或仕紳主持的宮廟文化淪為庸俗低劣。果真如此,沒有了戒嚴的現在,為什麼社會菁英或有頭有臉的成功人士不積極復甦宮廟的光輝歷史呢?是否過去農業時代的活動已不再切中21世紀台灣社會的需求是其中原因之一呢?

一篇網路文章作者建議,宮廟應導入專業經理人的治理模式。然而,這一做法可能會出現因拚業績而帶來激烈競爭,而導致供過於求的景況嗎?如果宮廟的活動或服務多於民眾的需求,是否就要「買一送一」,例如幫忙解決商場糾紛、順便看祖墳風水呢?

人類所有的活動都需要監督。個人行為的監督機制是良心或神,組織或團體的監督機制是輿論或法令。台灣的宮廟、寺廟、神壇多而複雜,良莠不齊。了解其中細節的人應當集結討論,把宗教與民間信仰定義清楚,也把寺、廟、宮、壇定義清楚。定義後才能進行立法,納入管理與監督,以汰除危害社會的負面行為,保守良善的信仰習俗及其衍生而出的特殊文化。

台灣民眾的素質與價值取向決定民間信仰的品質,如此而已,別無其他。


本文源自台灣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2022-03-06